不得在当事者缺席之下作审判,要直接对当事者讯问、听取其陈述,始可断其罪。
2. 忆念毗尼 -
2. 忆念毗尼 -
指于有无罪过有诤议时,令当事者忆念反省有无,若无记忆,则免之。但此唯限于平生为善行,与善知识为友者。
3. 不痴毗尼 -
3. 不痴毗尼 -
若比丘当时得癫狂病而犯了罪,应给于机会,不追究和加罪。
4. 自言毗尼 -
4. 自言毗尼 -
比丘有罪过时,令自白之,必须把他犯罪的情况弄清楚再判罪才如法,也才不致于造成误判。
5. 觅罪相毗尼 -
5. 觅罪相毗尼 -
指犯者不吐实,陈述前后矛盾时,应多找证据,一层一层地论证,让它澄清出来,才决定怎么判、行什么忏。
6. 多人觅罪相毗尼 -
6. 多人觅罪相毗尼 -
指互相诤论,不易裁决时,可以请多一点人来讨论、行筹(投票),以过半数的方式决议。自己僧团不能解决的,可邀请他僧团的僧众一起来讨论,来参加者都有发言权、都可表示意见。
7. 如草覆地毗尼 -
7. 如草覆地毗尼 -
当双方的意见僵持不下,可由甲方派一位有智慧的比丘去跟乙方协调同意, 双方所有的罪都不再追究,以后也不可再发起,有如草覆泥地。